第三百九十五章 崔钰案(五)-《大晋:我真不是天命之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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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四月,阇婆婆达国、媻达国、媻皇国遣使入朝,皆有赏赐。

    六月,东夷高句骊国,治汉之辽东郡。高句骊王高琏遣长史高翼奉表献赭白马。遂以琏为使持节、都督营州诸军事、征东将军、高句骊王、乐浪公。

    其后百济国、新罗国亦有使往来,

    熙平四年,倭国王名曰赞遣司马曹达奉至建康表献方物。赞死,弟珍立,遣使贡献。自称使持节、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、安东大将军、倭国王。

    武赫三年,继赞后,(珍)、弥、济、兴、武继任倭王,称倭五王,对内僭称天皇,遣使请求册封,皇帝不许,以倭人无礼为由驱逐倭使臣。

    武赫五年以征讨倭国不臣为由,征兵屯于建康,练水师,铸大船。

    实际上倭国自汉朝(东汉)建武中元二年,倭奴国奉贡朝贺,使人自称大夫,倭国之极南界也。光武赐以印绶。曹魏时,其自称邪马台国遣使入贡,魏文帝多有封赏,且亦遣使臣随其赴邪马台国。

    邪马台根据倭语发音为YAMATO,意为大和,其女王名为卑弥呼,发音为HINIKO,意为太阳之子,太阳神后裔。

    汉魏之后,倭人或者说是委人感觉到了倭字略有贬义,于是改为和。

    中枢诸臣对于皇帝要“不分青红皂白”突然征讨远在数千里之遥的海上之国十分不解,唯有兵部尚书到彦之鼎力支持。

    皇帝对倭国的评价是知小礼却无大义,拘小节却无大德;重末节却轻廉耻,畏威却不怀德;强时必为盗寇,弱时必卑躬屈膝!

    所以,大宁将倭国列为必征之国,这也是宁朝建立以来树立的的第一个必征之国。

      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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