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四十一章 我哥是李刚-《噬天剑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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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白金,就好像是军管,可以配置一群小弟,不过在噬天界的大道上,很难可以看到他们,因为他们已经拥有独立庭院,做事情也可以让手下去做,自己则是完成任务和修炼。
额外说一句。
在噬天界之中,青铜、白银和黄金,都没有独立庭院,只能自己租房子,理所当然的,租房子需要积分,越是好的房子,积分也就越高。
如果你的积分足够多,完全可以租庭院,甚至是宫殿。
在噬天界,积分就是一切,有积分可以做任何想要做的事情,包括收买人命等等,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一个价钱,无论是任何人,包括噬天尊者。
不同的是,价格不同,噬天尊者的价格,可能是传说中的武道巅峰,而不是积分。
继续说回来原来的,如果是钻石级别的武者,那就是真正的人物,基本上看不到,就算在噬天界里面,也相当于是传说的存在,只能够在讨论中听到,眼睛看不到。
噬天界太大了,完全就像是一个国度,要想在一个国度看到一个人,岂不是大海捞针。
钻石之上,那就是大师。
这种人物可以说是一方豪强,更加虚无缥缈,这里不做赘述。
至于大师上面的传说,基本上就是千古人物的存在,反正阿一没看过,大部分的人也没看过。
传说之上,那就是尊者了,这反倒是经常看到,原因无他,每一个地方的广场,都有专门的一座雕像,那就是尊者雕像,基本上大家都记得尊者的面容。
林天所在的城池,名字非常简单,叫做林城,只是噬天界里面很普通的一个城池,听说城主姓林,所以唤作林城,至于他的实力达到什么层次,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说法。
有些人觉得是钻石,有些人觉得是大师,各是不同,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城主是一个强者,而且还是很强的强者,因为这座城池,乃是尊者亲自分封的,可见不同。
“快看,又有生死武斗了。”
“这次听说是一个白银,惹怒了一个黄金,所以走上这条不归路。”
“白银惹黄金,真是胆子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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