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清醒者之死-《狂人日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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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指着狗的脑袋说:“你们看,它的眼睛是纯黑色的,而猛兽的眼睛是棕色的,只有人,才拥有黑色的瞳孔,白色的巩膜,三色体辨识细胞,让我们能够更好,更精准的观察这个世界!
徐先生点点头:“所以其他动物都只能看到一种颜色?”
孩子说:“大部分是,但有的动物具有十二种颜色辨别能力,他们眼里的世界更加绚丽。”
徐先生耸了耸肩,表示还没听懂这和他当众脱衣服,砸烂手机电脑的过激行为有什么关系,我用眼睛撇了下他的母亲,希望从她那边得到答案,结果却令我很失望,她正在低着头,趣味盎然的玩着手机。
孩子喝了口水,微笑着让徐先生别急,他还要提最后一个问题。
徐先生做了个请的手势。
孩子问:“你知道我们身上的毛为什么很短吗?即便有些部位长,也不足以遍布全身。”
徐先生愣了下,诧异的张开嘴巴,似乎明白了什么:“你的意思…”
孩子哈哈大笑:“你很聪明,可能和你读的书有关吧。”
徐先生回答:“没错,我读过很多的书。”
孩子撸起来袖子,指着手臂上一处短毛说:“所以脑子饥饿的人,永远也理解不到更高层次的东西,他们活着,只是本能的吃喝拉撒,言归正传,其实我们祖先把毛退化掉,是为了更快的散热。”
孩子说道,科学家已经证明,第一批人类出现在非洲大陆,烈日炙烤着广阔的大地,祖先们要在这种环境下生活,必须把体毛退掉,在逃过猛兽的袭击拼命奔跑时,更快的散热。
孩子用力拔掉了一根毫毛,吹到地上:“其实我们人类,曾是所有猛兽们的噩梦,因为我们有最快散热的身体,和最敏锐的眼睛,无论追杀或则逃跑,都没有动物是我们的对手!”
我这才明白,他脱掉衣服,是想跑的更快!我哭笑不得:“只是一场运动会,没必要较真吧?刘翔参加奥运会也没脱光衣服。”
孩子哼了声:“在我眼里,刘翔还没有一条狗跑的快,他每天大鱼大肉,训练也是固定时间,而我们祖先,无时无刻都在奔跑,所以刘翔只是在你们这些已经退化了的人眼里跑的快罢了。”
徐先生已经把烟抽完,他把烟头扔到烟灰缸里,微笑着说:“你的意思,人类在退化。”
孩子点了点头:“没错!我们人类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眼睛,可他们都拿来干嘛?看手机,看着天空发呆,甚至想尽办法去找一个人的错误,好向同事八卦,有几个拿这双美丽的眼睛,做有意义的事情了呢?”
孩子伸出右手:“上帝赐予我们最伟大的拇指,可我们却没像祖先那样,用它来创造,而是把奇特的拇指,用来点手机屏幕!点电子产品!这个拇指长在人类身上的意义又在哪里?”
他越说越激动,又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腿:“曾经的人类,为变成世界上最能奔跑的动物,退掉用来御寒的体毛!可现在的人呢?工作,吃饭,睡觉,工作,这么重复着,直到连一条狗都跑不过!刘翔?你还敢说,我们人类没有退化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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